中通客车股改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 10:1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中通客车(资讯 行情 论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6月5日 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1日—6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6月1日-2006年6月5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6月1日9:30 至2006年6月5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26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4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3,138,5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82%;其中: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12127548 股,占公司非流通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01%。 2、流通股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425人,代表股份2101100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6.6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 (1)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2154人,代表股份18,222,04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14.41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4%; (2)参加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3,860股,占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0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 (3)委托董事会进行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268人,代表股份2,775,096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2.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保荐代表人、部分新闻媒体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全文详见2006年5月20日公告的《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方案简述 非流通股股东按比例作出对价安排,其中,第一大股东聊客集团不直接作出对价安排,由第三、四、五股东,即聊城市昌润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双环车轮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总公司依次代为支付。聊客集团以现金方式偿还上述非流通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代为支付的股份。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公司流通股将获付对价3股,非流通股股东共需支付37,913,221股股票。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非流通股股东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承诺事项。 (2)除法定最低承诺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聊城客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五年内,聊客集团若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中通客车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3.6元/股(约为截至董事会公告股权分置改革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价格的150%),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前述承诺的公司股价作除权除息处理。同时聊客集团承诺,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其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公司所有。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结果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3,138,553股,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为21,011,005股。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131,176,603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反对票1,943,45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弃权票18,50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19,049,055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6 %;反对票1,943,45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弃权票1850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3、表决结果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 2、律师姓名:王波涛 3、律师见证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人员资格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管理办法》、《规范意见》、《网络投票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关于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相关股东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6月7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