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太光(000555)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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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 09:3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2. 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6月7日。 4.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到帐日为2006年6月8日。 5. 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帐日期为2006年6月8日。 6. 公司股票复牌日为2006年6月8日,对价股份上市流通,公司股票价格该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ST太光(资讯 行情 论坛)”,股票代码“000555”保持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情况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5月26日经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改革方案要点 以太光公司2005年12月31日流通股本22,000,002股为基数,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股改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太光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股转增4股的股份,上述对价水平若换算为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64股的对价。 改革方案实施前后,本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数据不会发生变化。改革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0,627,680股,本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将相应被摊薄。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 本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 本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3) 本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声明:本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进程 四、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实施办法 本次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证券帐户。 每位流通A股股东按所获转增股份按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方案实施前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改革方案实施前后,本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数据不会发生变化。改革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0,627,680股,本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将相应被摊薄。 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流通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昌明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星海名城一期6组团10栋1B 邮政编码:518052 电话:(0755) 26450745 传真:(0755) 26037327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广东铭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六月五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