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实业(000159)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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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10:0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国际实业(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06年7月3日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7月3日下午14:30;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6月29日、6月30日和7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6月29日9:30-7月3日15:00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2日。 3、提示性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性公告,两次提示性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6月23日、2006年6月29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号招商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大厦11楼公司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方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6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公司聘任的律师。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已申请相关证券自2006年6月5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6月15日复牌。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6月14日之前(含当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次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6月14日之前(含当日)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由于转增股本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应将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并将转增股本议案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鉴于本次转增股本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故本次合并议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即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享有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详见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八项内容。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表决方案,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无论股东是否出席相关股东会议或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但反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须按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方案执行。 四、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1、沟通期限 自本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2、沟通方式 非流通股东将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投资者等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同时,公司提供以下联系方式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的意见: 收件人: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1楼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电话:0991-5854232、5814221 传真:0991-2861579 电子信箱:zqb@xjgjsy.com 公司网站:www.xjgjsy.com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联系人:李润起、顾君珍 3、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完成沟通协商程序后,不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董事会将做出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公司将在改革说明书、独立董事意见函、保荐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做出相应调整或者补充说明并公告后,由董事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4、公司股票复牌后,不再调整改革方案。 5、有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进展情况将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1、登记时间:2006年6月29日的9:30-18:30及股东会议当天。 2、联系方式 收件人: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1楼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电话:0991-5854232、5814221 传真:0991-2861579 4、注意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 深市挂牌投票简称 360159 国实投票 (2)表决议案 议案内容 买卖方向 对应的申报价格 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 买入 1元 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3、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国际实业"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如果投资者对本议案投同意票,则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代表意向 360159 国实投票 买入 1元 1股 同意 如果投资者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则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代表意向 360159 国实投票 买入 1元 2股 反对 如果投资者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则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代表意向 360159 国实投票 买入 1元 3股 弃权 4、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七、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方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请登陆网址:www.szse.cn或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他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6月29日9:30至2006年7月3日15:00的任意时间。 (4)股票回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2、投票注意事项 (1)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八、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的实现方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6年6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6月23日至2006年7月3日下午14:00前。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详见《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投票委托征集函》。 九、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6月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委托日期: 2006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投票委托征集函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实业”或“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权委托事宜。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A股股东征集拟于2006年7月3日召开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的投票表决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征集函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征集函。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征集函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函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JIANG INTERNATIONAL INDUSTRY CO.,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法定代表人:丁治平 成立时间:1999年3月28日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路钻石城1号-7E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1楼 电 话: 0991-5854232、5814221 传 真: 0991-2861579 电子信箱:zqb@xjgjsy.com 邮 编: 830000 公司网址: www.xjgjsy.com (二)征集事项: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的投票权 (三)本征集函签署日期:2006年6月2日 三、拟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需提交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仅对2006年7月3日召开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有效。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请详见2006年6月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该征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至2006年6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国际实业的全体流通A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6月23日-2006年7月2日的每日9:30~18:00,及2006年7月3日9:30~14: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 截至2006年6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A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a、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d、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a、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b、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c、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股东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以上相关文件发送至公司证券部,确认授权委托。在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其中,信函以公司证券部签署回单视为收到;专人送达的以公司证券部向送达人出具收条视为收到。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公司的指定地址如下: 收件人: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1楼 邮 编:830000 电 话: 0991-5854232、5814221 传 真: 0991-2861579 联系人:李润起 顾君珍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姜瑞明、朱明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06年7月3日14时)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五、其他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征集函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征集函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6月5日 附件: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申明: 本人 或本公司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投票意见 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