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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特高新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 10:2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倍特高新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
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公告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6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8日———2006年6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6月8日至2006年6月12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6月8日9:30至2006年6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兴大道8号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本次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催告通知

  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还将发布一次召开会议的催告通知,催告通知刊登的时间为2006年6月8日(星期四)。

  8、出席对象

  (1)凡2006年6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9、公司

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结束之日止停牌。若改革方案未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的《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由于转增股本是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转增股本的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并将转增股本议案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相关股东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

  本次合并议案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获准实施,即含有转增股本议案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本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上的《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 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 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兴大道8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84200 028-85130316

  传真:028-85184099

  联 系 人:纪女士、胡小姐

  3、登记时间:2006年6月2日至2006年6月11日(每日9:00———16:30)

  2006年6月12日(9:00-14:3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6月8日至2006年6月12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628 ;投票简称:倍特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 请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6月8日9:30至2006年6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结果查询

  (1)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下午6点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网页,使用“投票查询”功能查询个人的投票结果。

  (2)查询投票结果时,需要输入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号并输入“服务密码”,此“服务密码”与互联网投票时使用的“服务密码”为同一密码,未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请在使用该功能前提前申请。

  (3)“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6年6月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6月2日至2006年6月11日(每日9:00———16:30)。

  2006年6月12日(9:00-14:3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详见公司于本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上刊登的《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七、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六月二日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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