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新(000010)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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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 09:3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未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否决了第9、10、11、12项议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5月30日上午9:30至5月31日上午11: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严立虎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数63,380,530股,占公司总股本147,017,448股的43.11%, (2)社会公众股东出席情况 没有社会公众股东出席。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继续聘用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同意63,380,5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无社会公众股东表决 (3)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1)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同意35,393,0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55.84%,反对27,987,4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44.16%,弃权0股。 (2)无社会公众股东表决 (3)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同意63,380,5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无社会公众股东表决 (3)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同意63,380,5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无社会公众股东表决 (3)表决结果:通过 5、《公司2005年度业务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同意35,393,0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55.84%,反对27,987,4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44.16%,弃权0股。 (2)无社会公众股东表决 (3)表决结果:通过 6、《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同意35,393,0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55.84%,反对27,987,4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44.16%,弃权0股。 (2)无社会公众股东表决 (3)表决结果:通过 7、《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同意63,380,5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无社会公众股东表决 (3)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处置平保股权的议案》; (1)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同意63,380,5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无社会公众股东表决 (3)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同意35,393,0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55.84%,反对27,987,4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44.16%,弃权0股。 (2)无社会公众股东表决 (3)表决结果:未通过 10、《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同意35,393,0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55.84%,反对27,987,4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44.16%,弃权0股。 (2)无社会公众股东表决 (3)表决结果:未通过 (4)说明:《公司章程》规定该规则作为章程附件,其修改也应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2/3以上股东同意 11、《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同意35,393,0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55.84%,反对27,987,4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44.16%,弃权0股。 (2)无社会公众股东表决 (3)表决结果:未通过 (4)说明:《公司章程》规定该规则作为章程附件,其修改也应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2/3以上股东同意 12、《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同意35,393,0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55.84%,反对27,987,4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44.16%,弃权0股。 (2)无社会公众股东表决 (3)表决结果:未通过 (4)说明:《公司章程》规定该规则作为章程附件,其修改也应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2/3以上股东同意 13、《关于增补邬兰为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同意63,380,5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无社会公众股东表决 (3)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栗向阳 3、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内容以及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五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3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