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闽闽东(000536)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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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 15:5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6年6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召开地点:福州市五一中路88号平安大厦19层本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6月20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董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2、监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与上述提案相关的董事会公告、监事会公告等于2006年4月13日、5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特别强调事项:提案第8、9、10、11项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股东可以现场、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委托法人股东的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06年6月21日至2006年6月29日上午8:40(工作日,公休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五一中路88号平安大厦19层公司十九层会客厅。 四、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万里、江信建 2、电话:0591-83348228,83364248 3、传真:0591-83326201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30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