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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电力关于国有股权转让进展情况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 10:2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汕电力关于国有股权转让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日前接到第一大股东汕头市电力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开发”)的通知,关于电力开发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7986万股中的6039.792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转让给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事宜,已于2006年5月17 日获得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资产权〔2006〕556号文批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批复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同意汕头市电力开发公司将所持有的股份公司6039.7929万股国家股转让给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份转让完成后,股份公司总股本仍为20826万股,其中汕头市电力开发公司持有1946.2071万股,占总股本的9.35%,股份性质为国家股;万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039.7929万股,占总股本29%,该股份属非国有股。

  关于电力开发与万泽集团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详细情况,本公司已于2005年12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关于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展情况,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关于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556号)。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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