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发展A独立董事关于股改之独立意见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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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 00:25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之独立意见函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人作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的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后,现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和董事会积极响应证监会解决股权分置的决策,制定了本次以向全体 流通股股东提供有条件定向分红的方式作为对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安排方案。公司进行股权分 置改革工作,符合资本市场改革的方向,有利于改善公司股权结构,协同非流通股股东和流 通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形成公司治理的共同利益基础,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发展。 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兼顾了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对价公平合理。在 方案实施过程中公司将进一步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表决,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同意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郝珠江、郑学定、袁成第 2006年5月2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