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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华发:关于国有股权转让获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 00:06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000020、200020 证券简称: *ST华发A、*ST华发B公告编号:2006-11

  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权转让获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公司于2006年5月26日收到法人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4月10日发出了《关于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

  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367号),标志着我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已获得国家国有资产管理

  部门的正式批准。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现将批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同意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股份公司6246.2914万股国有股、深圳市赛格

  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股份公司6246.2914万股国有股转让给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股份转让后,股份公司总股本仍为28316.1227万股,其中:武汉中恒新科技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2492.5828万股,占总股本的44.12%,该股份属非国有股。

  三、每股转让价格应在不低于每股净资产值的基础上,以该股份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值、

  净资产收益率和市场表现等因素合理确定。

  四、请国有股股东按照《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东行使股权行为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

  正确行使股权,维护国有股权益,及时收缴国有股转让收入并严格按转让收入使用计划用于

  员工身份转换的经济补偿和企业再投资。

  五、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请将有关情况以书面材料报我委备案。

  六、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关于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情况,我公司已于2005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

  香港《大公报》和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涉及本公司国有股权

  转让的其他审批事项,本公司董事会将遵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披露审批的进展情况。

  本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将于6月初正式启动。

  特此公告。

  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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