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深桑达: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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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 00:06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代码:000032证券简称:G深桑达 公告编号:2006―017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5月26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华发北路桑达大厦三楼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佟保安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97,262,32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0.1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⑴、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97,262,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⑵、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97,262,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⑶、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97,262,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⑷、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 同意97,262,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二○○五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0,050,725.2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 4,005,072.53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计2,002,536.26元;提取3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计12,015 ,217.59元;提取55%为分红基金,计22,027,898.9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55,884.92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283 ,783.83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1.10元(含税) ,计21,345,896.00元,余937,887.83元留作下年一并分配。本年度不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⑸、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五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97,262,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⑹、关于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二○○六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7,262,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六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7,868,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 在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娄春明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 ⑻、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97,262,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⑼、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7,262,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⑽、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7,262,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⑾、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7,262,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⑿、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7,262,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朱宇锋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