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先科技召开股改A股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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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 10:0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刊登了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刊登了《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部分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和要求,就其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1.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5月2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5月25日—2006年5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5月25日至2006年5月29日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5月25日9:30至2006年5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19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04号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5月20日、2006年5月25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5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至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结束之日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为《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流通股股东董事会征集投票具体程序见《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即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 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a)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持股凭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b) 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c)个人股东由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d) 个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股凭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根据2006年3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发[2006]21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股东应当持股票帐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召集人和律师应当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特别提示: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时,应携带齐备上述证件,经公司和律师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后参加现场会议并投票。如携带证件不符合上述规定,公司和律师无法验证其股东资格的合法性,不得参加现场会议进行投票。 2.登记地点: 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04号 邮政编码:132013 联系电话:0432-4683884 传真:0432-4683884 联系人:陈琪、焦玉文 3.登记时间:2006年5月22日—28日的每日10:00—17:00(现场会议召开当日也可进行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 5月25日至5月29日每交易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669;投票简称:领先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 1.00 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 申报价格 《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00元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www.szse.cn 或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5月25日9:30至2006年5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查询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票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陆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6年5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5月22日至2006年5月26日(每日10: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它事项 1.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5月24日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以投票方式同意/否决/弃权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2006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