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长安、长安B被临时停牌的澄清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 07:2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月19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题为《长安联手江铃首推低价家轿》和《陆风上市谁受益》的文章,其中部分内容与事实不符,为保障广大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澄清如下:
文中提到“江铃控股会按照发票金额支付研发费给长安汽车……,也就是说,2亿多的研发费用将进入长安汽车的腰包”,该信息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 江铃控股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50%的股权,本公司自主研发的汽车产品CV9(即陆风风尚)通过技术许可方式由江铃控股生产,并向江铃控股收取相关的技术入门费和提成费。其中技术入门费为900万元人民币,技术提成费根据许可期限内CV9实现的含税销售收入的1%收取,累计收取总额不超过1亿元,许可期限为自2005年6月起十年。 文中提到“王锡高说:在江铃集团与长安集团进行谈判前半年多,长安集团就进行了研发工作,大部分的研发成本都由长安集团支付了”,该信息与事实不符。CV9是由本公司自主研发的汽车产品,全部研发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文中提到“目前长安汽车和江铃集团正在考虑引进新股东。有消息指出,福特汽车有意参股江铃控股”。本公司在此声明,截至本澄清公告作出之日,江铃控股并未制订引进新股东的计划。 本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公司信息以上述报刊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