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发展股改方案股东沟通协商和结果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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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 10:5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接受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4月17日公告后,公司董事会通过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走访投资者等渠道和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与交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2006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上的《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4月2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