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深 泰: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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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 00:25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代码:000034证券简称:ST深泰公告编号:2006-8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 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自2003年至今已满三 年,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王迎、 肖水龙、华毛肃、蔡锡民、邵华、张晓洁为董事候选人,洪乐平、张溯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 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2、我们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具有推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3、根据上述八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二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 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4、上述二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 立性。 5、上述八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二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就任。 我们同意上述八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二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独立董事:孔雨泉、张溯、潘玲曼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