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A: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 17:16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简称:粤宏远A 证券代码:000573 公告编码:2006-009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证监发[2005]8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城宝综合贸易公司和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已委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和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A股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于近期公告关于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信息资料。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24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