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股份股东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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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 11:5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4月20日,公司接到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无偿划转力合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市属国有股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公司为公司发起人股东,现持有公司股份37,463,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根据通知要求,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公司应将全部所持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给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股权过户手续待广东省国资委和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办理。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4月2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