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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宏峰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 10:4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G宏峰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本公司2006年4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06年4月20日。

  3、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3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运丁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287,779,01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61,116,160股)的51.29%。

  四、议案审议情况:

  (一)、授权董事会和经理班子办理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事宜。

  表决情况:

  同意票287,779,0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变更公司名称:1、中文名称改为: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英文名称改为:HONGFENG  INDUSTRY  COMPANY  LIMITED。

  表决情况:

  同意票287,779,0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情况:

  同意票287,779,0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选举张亚光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表决情况:

  同意票287,779,0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内蒙古经世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单润泽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召集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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