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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 10:3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航天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9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4月24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6年4月25日。

  5、2006年4月25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4月25日。

  7、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4月25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股票简称由“航天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变更为“G航科技”。公司股票该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9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获付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至2006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4、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附后)

  5、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最低承诺。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四、股份对价支付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即余股的处理方法,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具体情况见下表:

  六、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七、改革方案实施后,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注1: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一致承诺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上述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航天科技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以上数据是假设公司股份总数在上述全部期间不发生变动而编制,如果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则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G:2006年4月25日。

  八、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哈平西路45号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邮政编码:150060

  联 系 人:王玉伟、赵洪江

  联系电话:0451-86781013

  联系传真:0451-86781158

  九、备查文件

  1、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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