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化工股改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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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 16:5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4月17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13日—4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4月13日—4月17日期间每日9:30-11:30、13:00-15:00(周六、周日除外)。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4月13日9:30至4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西省运城市解放路294号。 3、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跃宣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441人,代表股份296,521,1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4.84%。 2、非流通股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246,74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99.60%。 3、流通A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436人,代表股份49,781,181股,占公司流通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3%。其中,现场投票的流通A股股东35人,代表股份257,640股,占公司流通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委托董事会投票的流通A股股东105人,代表股份1,811,872股,占公司流通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A股股东4,296人,代表股份47,711,669股,占公司流通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陈爱珍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对议案实施了流通股分类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南风化工(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详细方案已于2006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予以公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93,165,710股,占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反对3,355,471股,占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流通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6,425,710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A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反对3,355,471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A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A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根据表决结果,本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已获得参加本次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已获得参加表决的流通A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 五、参与表决的前十名流通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陈爱珍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