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伟星(002003)召开0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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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 10:3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06年5月16日在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6年5月16日上午9:00开始,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4)审议《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审议《关于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9)审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10)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11)审议《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12)审议《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13)审议《关于向光大银行宁波支行申请6000万元授信融资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2005年度述职报告。 6、 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06年5月1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人等。 7、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6年5月12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花园工业区伟星股份公司 邮政编码:317025 5)联系电话:0576-5125002,5930085 传真号码:0576-5126598 6)联系人:谢瑾琨 谭 梅 8、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14日 附:授权委托书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事项: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