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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亚达A股改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 07:0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公司股票“飞亚达(资讯 行情 论坛)A”将于刊登本公告后次一交易日(2006年4月14日)复牌。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1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10日-2006年4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4月10日-4月12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4月10日9:30-4月12日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19楼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徐东升董事总经理 (五)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会议并表决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63人,代表股份159,974,337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3.76%。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非流通股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130,248,000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8.19%。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A股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662人,代表股份29,726,337股,占公司A股流通股股份的48.93%,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5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A股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董事会通过征集投票权方式接受0位A股流通股股东委托投票,代表股份0股,上述参加现场会议表决的A股股份占公司A股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662人,代表股份29,726,337股,占公司A股流通股股份的48.93%,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56%。 4、其他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保荐人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全文详见公司2006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表决结果如下: (一)《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未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A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如下: 由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需经参加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经参加表决的A股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本次会议未能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律师见证情况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梁建东律师、王丽平律师见证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股改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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