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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解放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 09:1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陕解放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本43,454,477股为基数,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含高管股)每10股转增4.091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4股的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转增股份不需要纳税。

  3、实施转增股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3月30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到账日:2006年3月31日。

  5、2006年3月31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流通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3月31日。

  7、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3月31日恢复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陕解放(资讯 行情 论坛)A”变更为“G解放”,股票代码“000516”不变。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方案通过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以公司现有流通股股本43,454,477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转增4.091 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4股的对价股份,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承诺。同时公司控股股东西安高新医院有限公司进一步承诺:其所持有的陕解放非流通股股份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禁售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2.00元/股(若此期间或之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行为,所卖出资金归上市公司所有。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四、对价股份实施办法

  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按10:4.091转增股份,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股东按所获转增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方案实施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六、相关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

  注1:G指陕解放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日。

  注2:西安高新医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六十个月内,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禁售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挂牌交易所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2.00元/股(若此期间或之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注3: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七、方案实施前后财务指标变化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扩大了公司总股本,公司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按股份数量计算的财务指标将发生改变,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八、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西安市东大街解放市场6号公司证券管理部

  

邮政编码:710001

  联系电话:029--87217854

  传真号码:029--87217705

  联系人:  管港

  九、备查文件

  1、西安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西安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公告。

  3、康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关于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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