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七匹狼独立董事对相关问题的独立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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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 18:5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作为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问询,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2005年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5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 独立董事:魏林、李常青、袁新文、邱国龙 2006年3月26日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06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6年度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6年度薪酬考核办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我们同意《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6年度薪酬考核办法》。 独立董事:魏林、李常青、袁新文、邱国龙 2006年3月26日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审计机构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本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魏林、李常青、袁新文、邱国龙 2006年3月26日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杨鹏慧先生为副总经理,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杨鹏慧先生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杨鹏慧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杨鹏慧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同意聘任杨鹏慧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魏林、李常青、袁新文、邱国龙 2006年3月26日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