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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 11:4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沈阳化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的3.5股
的对价安排。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安排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3月21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6年3月22日。

  5、2006年3月22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对价安排股份的上市交易日:2006年3月22日。

  7、公司股票复牌日:2006年3月22日,当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8、自2006年3月22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沈阳化工(资讯 行情 论坛)”变更“G沈化”,股票代码“000698”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3月10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刊登在2006年3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对价安排: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的3.5股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支付65,520,000股股份。

  2、除法定承诺外,非流通股股东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①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沈化集团)承诺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采取以股抵债方式偿还其占用本公司的资金。以股抵债具体方案尚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若2006年12月31日前无法实施以股抵债方案,沈化集团承诺以资抵债方式偿还其占用本公司的资金,抵债资产来源于沈化集团附属企业沈阳石蜡化工总厂约67.90万平方米生产用地和沈化集团拥有的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11.26%股权等资产,其中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2004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921,046,671.43元。

  ②沈化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

  ③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杭州玮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杭州玮峰公司)所持股份全部质押给杭州鑫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沈化集团承诺先行代为垫付杭州玮峰公司对价安排应执行的股份。代为垫付后,杭州玮峰公司所持股份如需上市流通或转让,应当向沈化集团偿还其代为垫付的对价安排,并取得沈化集团的书面同意。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四、对价安排实施办法

  1、获得对价安排的对象:截止2006年3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总股本422,406,560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非流通股数量为235,206,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8%;流通股数量18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169,750,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9%;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252,655,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1%。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六、相关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七、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25553506

  联系人:胡显铎

  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46号

  

邮政编码:110026

  电子信箱:ss000698@126.com

  八、备查文件

  1、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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