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摩托股改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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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 10:18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 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公告将在取得商务部有关批复后在有关报刊上另行刊登。 4.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3月15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13日-2006年3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3月13日至2006年3月15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3月13日9:30时至2006年3月15日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浙江钱江摩托(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华中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028人,共代表股份357,175,2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78.75%。其中流通股股东1,026人,代表股份38,839,2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8.56%。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318,33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70.19%。其中,非流股股东2人,代表股份318,33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70.19%;流通股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0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1,026人,代表股份38,839,21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额的28.7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8.56%。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了会议议案《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内容详见见公司2006年2月2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五、会议表决结果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50,564,921股,占参加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15%; 反对5,959,188 股,占参加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67%; 弃权651,110 股,占参加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8%。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2,228,921股,占参加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82.98%; 反对5,959,188股,占参加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5.34%; 弃权651,110股,占参加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68%。 3. 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会议议案已得到参加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六、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结果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 2.律师姓名:李波 3、结论性意见: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操作指引》、《规范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1.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3月1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