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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召开股改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 09:1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金融街召开股改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资讯 行情 论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06年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现发布《关于
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3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22日—3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3 月22日—3月24日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3月22日9:30—3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15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4层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公告第五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或本公告第六项内容。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将会再次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公告刊登时间为2006年3月22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部股东均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及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即2006年3月16日起停牌。如果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起复牌;如果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次日起复牌。

  二、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

  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事项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要获得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和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为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本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公告第五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2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或本公告第六项内容。公司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具体如下。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如果同一股份既通过互联网投票又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以互联网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或弃权票,只要其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须按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挂号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5层

  邮编:100032

  联系人:于蓉 张晓鹏

  联系电话:(010)66573088、66573955

  联系传真:(010)66573956

  3、登记时间

  2006 年3月20日-3月23日的9:30-11:30、13:30-16:3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3月22日—3月24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402;股票简称:金街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本议案,以1.00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3月22日9:30至3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结果查询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截止2006 年3月15日股权登记日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 年3月16日至2006 年3 月21日的每日9:30-11:30和13:30-16:3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七、其它事项

  1、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全部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3月1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4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本人或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请对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多选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未作选择的,视为同意受托人在现场的投票选择)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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