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三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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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 09:0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3月16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6年3月17日。 5、2006年3月17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3月17日。 7、2006年3月17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股票简称由“中科三环”变更为“G三环”,股票代码“000970”保持不变。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改革方案通过情况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1月23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改革方案基本内容 1、方案要点 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对价股份。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同时,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其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控股股东北京三环新材料高技术公司承诺,2005年至2009年度将提出现金分红议案,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非累计未分配利润)的3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4)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若非流通股股东违反上述承诺,在承诺的限售期内出售股份并导致所做出的承诺无法兑现的,其出售股份所得将全部作为违约金按比例支付给违约事项发生时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 3、股权激励计划 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中科三环董事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公司管理层(包括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股权激励计划。 4、获得对价的对象和范围 截至2006年3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中科三环流通股股东。 三、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四、对价安排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方案实施前后股份结构变化情况 六、相关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注: (1)北京三环新材料高技术公司、TRIDUS INTERNATIONAL INC(中文简称"特瑞达斯公司")、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还额外承诺在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在前述限售期期满后,其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TAIGENE METAL COMPANY L.L.C(中文简称 "台全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还额外承诺在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在前述限售期期满后,其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 (3)上述限售期内,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非通股股东所持有的可上市流通的股份也相应调整。 七、其他说明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八、咨询联系办法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一号友谊宾馆迎宾楼D座 邮政编码:100873 联系电话:010-68945729,010-68498888转1279 传 真:010-68712144 联系人:王东明、田文斌、周介良 九、备查文件 1、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3月1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