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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元科技召开股改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 09:03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元科技召开股改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 编号:ls2006-A04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性公告(第一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2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定于2006年3月20日下午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要求,现发布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 年3 月20 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06 年3 月16 日-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期间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3 月16 日9:30 至2006 年3 月20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 年3 月9 日

  3、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春秋路1 号春申湖度假酒店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性公告,两次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 年3 月10 日、3 月16 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 年3 月9 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二、审议事项

  审议《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有关议案的详细情况见披露于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或(摘要-修订稿)。

  三、流通股股东的权利和行使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即《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如果同一股份既通过互联网又通过交易系统重复投票,以互联网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表决结果对未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或虽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仍然有效。

  四、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流通股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苏州市新区玉山路55号

  联系人:周成明 周微微

  电话:0512-68241551

  传真:0512-68245551

  邮政编码:215011

  E-mail:dmc@000551.cn

  3、登记时间:2006 年3 月17 日9:00-17:00(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在现场

  会议召开当日也可进行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

  件2。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

  项即《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2006 年3 月9 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 年3 月10 日-2006 年3 月19 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

  9:0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本次征集将采用在

  指定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进行。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 年2 月2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szse.cn(深圳证券

  交易所)或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

  5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委托征

  集函》。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

  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

  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6

  (此页无正文,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的提示性公告》董事会签署页)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

  7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创元科技股权分置改革相

  关股东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

  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别决议案 同意(附注1) 反对(附注1) 弃权(附注1)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2):

  2.身份证号码(附注2):

  3.股东帐号: 持股数(附注3):

  4.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注4)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决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

  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此议案放

  弃表决,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

  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

  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

  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

  数。

  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

  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8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一)投票流程

  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 年3 月16 日至3

  月20 日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举例

  投资者如对本公司议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投资者如对本公司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为:

  1、股票代码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 深市挂牌投票简称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360551 创元投票 1 A 股

  2、表决议案:申报价格

  投票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创元投票 1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3、表决意见: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551 买入 1元 1股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551 买入 1元 2股

  9

  (三)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 请登

  陆网址:www.szse.cn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

  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二)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3 月16 日

  9:30 至2006 年3 月20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查询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

  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以于投票当日下午6:00 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

  网络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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