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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康佳(000016)股改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 11:02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康佳(000016)股改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停、复牌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2、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局主席侯松容先生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委托董事局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3月6日14:00 起

  4、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3月2日———2006年3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3月2日至2006年3月6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3月2日9:30时至2006年3月6日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华侨城康佳集团中心会议室。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A股股东(代理人)共5795名,代表股份230671734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7.79%。其中流通A 股股东(代理人)共5792名,代表股份55721988股,占公司流通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24.85%,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9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178073144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61%。其中:

  非流股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174949746股,占非流通股股份的100%,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83%。

  流通A股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3123398股,占公司流通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39%,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78%。其中委托公司董事局投票的流通A股股东共56名,代表股份2561478股,占公司流通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1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A股股东共5732名,代表股份52598590股,占公司流通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23.46%,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1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公司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了会议的议案《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全文见公司2006年2月13日公告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五、会议表决结果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为230671734股,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为55721988股。

  1、全体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22070937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95.68%;反对票989032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4.29%;弃权票720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03%。

  2、流通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4575962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2%;反对票989032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5%;弃权票720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3、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同意票178073144股,占参加本次现场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票174949746股,占参加本次现场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98.25%;流通A股股东同意票3123398股,占参加本次现场会议流通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现场会议流通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现场会议流通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票42636231股,占网络投票流通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6%;反对票9890329股,占网络投票流通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0%;弃权票72030股,占网络投票表决股份总数的0.14%。

  5、 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六、前十大流通A股股东表决情况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阳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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