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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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 00:09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本人作为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调整后的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自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2月15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后,公司通过多种渠道 广泛地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应广大流通股股东的要求,非流通股 股东经过反复权衡后,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调整,并由董事会做出公告。本次调整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是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经过广泛沟通和协商、 认真吸纳了广大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体现了对流通股股东的尊重,有利于保护 流通股股东利益; 3、同意本次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以及对《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其摘要的 修订; 4、本独立意见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的调整所发表的意见, 不构成对前次意见的修改。 独立董事:于长春王国华孙景营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