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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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 18:03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 号),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证监发[2005]86号),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4家法人股股东已经提出股改动议,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申请从2006年2月20日起停牌。 2、公司将于近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2月17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