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发布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 23:50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了保持市场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目前,公司董事会已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A股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近期公告关于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三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