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东 源:关于聘任财务副总监的独立董事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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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 00:30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关于聘任财务副总监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东源产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6年第一次会议关于聘请 陈德强先生担任公司财务副总监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陈德强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陈德强 先生出任公司财务副总监。我们希望公司全体高管人员能够严格遵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 工作准则,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确保公司健康、有序的发展。 特此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苏生并代廖肇辉、李闻澜 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