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恒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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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10:52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国资产权[2006]42号《关于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国资委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18日 (证券时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