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雅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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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00:09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ST美雅(资讯 行情 论坛)公告编号:2006-02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月14日上午 2.召开地点:广东省鹤山市人民西路40号美雅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柏森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0,845,7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52%。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无流通股股东出席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关于改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40,845,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张锡海律师出席了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形成的《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一月十六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