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安A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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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00:49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深宝安(资讯 行情 论坛)A 公告编号:2005-01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2月31日上午9:30在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9楼会议室召开,股东代表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到会股东和授权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 25215.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26.3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22.12万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04%,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会议受公司董事局主席陈政立先生委托由董事局常务副主席陈泰泉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审议并以记名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议案。 三、提案审议情况 1、《关于用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议案》,25215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持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22.12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公司以盈余公积金264,892,641.23元,资本公<积金562,772,825.02元(已经审计的截止2005年10月31日数据)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完毕后,公司不再存在未弥补亏损。此项议案已获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项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2、《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5215.55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持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22.12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股;弃权0股。同意更换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担任本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资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此项议案已获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项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以上第1项《公司2005年1-10月财务审计报告》有关数据、第2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简介分别已刊登在2005年12月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文件; 2、法律意见书; 3、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4、公司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