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电力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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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 09:42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代码:000543 股票简称:皖能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 公告编号:2006-03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应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东方控股")的邀请,我公司于2002年底投资15450万元,参股投资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北方证券")15%股份。为防范风险,我公司于2003年1月与东方控股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东方控股以15450万元收购我公司持有的北方证券的全部15%股权,股权过户日为2005年12月30日(该股权转让协议仅属双方达成的意向,并未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因而未正式生效)。2005年年初,北方证券危机显现以来,严重波及到东方控股。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本公司投资损失,2005年2月2日,本公司以预期违约为由,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东方控股。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2月2日依法受理本案,并于2月2日、3日依法冻结了东方控股在安徽省合巢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75%股权及其收益(本项诉讼已在2005年4月16日刊登的本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考虑到北方证券目前已被中国证监会责令关闭,北方证券股权的转让已无法付诸履行的实际情况,近日,本公司在相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多方努力,与东方控股等经协商达成庭外和解。根据《和解协议》,东方控股有限公司补偿本公司人民币陆仟陆佰万元整(66,000,000.00元);各方原就本公司持有的北方证券股权所签订的转让协议等同时解除,本公司继续持有北方证券的股权。本公司已于2005年12月30日收到了上述补偿款。同时,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本公司依法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5年12月29日裁定准予撤诉(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合民二初字第23号)。 二、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可能的影响 本公司经董事会三届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于2002年12月27日投资15450万元,参股投资北方证券15%股份。北方证券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严重亏损,已于2005年5月被中国证监会行政责令关闭,现已进入清算程序。本公司本次收回6600万元补偿款,加之此前收回的1500万元,预计本公司对北方证券的投资损失将达到或接近7350万元(暂未计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后本公司股权剩余价值)。 本公司于2004年年底就该项投资损失计提了1800万元减值准备,根据董事会四届十七次会议决议,2005年年底本公司将对该项投资计提5550万元减值准备,由此,本公司2005年度净利润将减少5550万元。请广大投资者密切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元月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