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深市公告 > 正文
 

G电广(000917)重大诉讼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 05:3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G电广(000917)重大诉讼公告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华夏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9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事

  项:

  (一)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2005年8月18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应诉通知

  书》等文件,受理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就900万元借款

  诉本公司事项。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原、被告情况

  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第一被告:湖南嘉瑞新材(资讯 行情 论坛)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被告:本公司

  2、诉讼起因:

  2004年6月28日,原告与第一被告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第一被

  告向原告借款9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4年6月29日至2005年4

  月29日,借款年利率为5.841%。2005年4月28日,原告与第一被

  告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期限调整为自2004年6

  月29日至2006年2月28日,利率调整为6.138%。

  2004年6月28日,原告与第二被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第二

  被告为第一被告自2004年6月29日起至2007年4月29日在原告处

  办理约定业务所形成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

  提供保证担保,截止目前为止,由于第一被告已归还100万元借款,

  实际担保余额为9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

  主合同下全部债务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保证期限根据主合同项下

  单笔债务分别计算;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提前到期的,保

  证期限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由于第一被告拖欠利息,原告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提起诉

  讼。

  (三)本案判决或裁决情况: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为了防范

  风险,本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冻结措施;同时本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原

  告及第一被告等相关单位,以争取妥善解决这一诉讼纠纷。

  二、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3499万元借款合同纠纷

  事项:

  (一)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2005年8月18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应诉通知

  书》受理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就3499万元借款合同纠

  纷诉本公司事项。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原、被告情况

  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第一被告: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被告:本公司

  2、诉讼起因:

  2004年5月21日,原告与第一被告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第一被

  告向原告借款3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4年5月24日至2005年5

  月24日,借款年利率为5.841%。

  2004年5月21日,原告与第二被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第二

  被告为第一被告自2004年5月24日起至2007年5月24日在原告处

  办理约定业务所形成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500万元

  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下全

  部债务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保证期限根据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分

  别计算;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限自债

  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由于第一被告没有按期归还利息,原告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提起诉讼。

  (三)本案判决或裁决情况: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为了防范

  风险,本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冻结措施;同时本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原

  告及第一被告等相关单位,以争取妥善解决这一诉讼纠纷。

  三、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事项:

  (一)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2005年8月30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应诉通知

  书》,受理了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40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事

  项诉本公司事项。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原、被告情况

  原告: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被告: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被告:本公司

  2、诉讼起因:

  2003年7月24日,原告与第一被告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第一被

  告向原告借款4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3年7月24日至2004年7

  月24日,借款年利率为4.779%。该笔借款由第二被告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并签订保证合同。该笔借款到期后,申请展期至2005年

  4月24日,仍由第二被告提供担保。

  由于第一被告未能偿还借款本息,原告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提起诉讼。

  (三)本案判决或裁决情况: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为了防范

  风险,本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冻结措施;同时本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原

  告及第一被告等相关单位,以争取妥善解决这一诉讼纠纷。

  四、如果以上事项未能妥善解决,将对公司2006年度的财务状

  况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状况及时予以披露。公司目

  前不存在其他未披露诉讼事项。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3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