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化工(000791)重大诉讼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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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 09:57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代码:000791 股票简称:*ST化工(资讯 行情 论坛) 公告编码:2005-051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2005年12月9日,公司和兰州陇神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陇神药业")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甘肃德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公司")偿还公司质押担保款3750万元、偿还陇神药业质押担保款250万元,北京华天神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神龙")对此承担担保责任。2005年12月29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案。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2001年4月11日,德昌公司与兰州市商业银行三金支行签署一份金额为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期限六个月。公司和陇神药业分别以存款750万元、1250万元对该借款提供了质押担保。2003年5月22日,德昌公司归还了其中的1000万元借款。 2002年3月21日,德昌公司与兰州市商业银行拱星墩支行签署一份金额为3000万元的借款合同,期限一年。公司以存款3000万元对该借款提供了质押担保。 之后,华天神龙向公司及德昌公司出具《反担保承诺书》一份,以其持有的天津环球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45%的股权向公司和陇神药业的上述共计4000万元质押担保提供反担保。 2005年4月20日,由于德昌公司未能按期还款,兰州市商业银行分别从公司和陇神药业账户内划扣了质押款3750万元、250万元(划款的相关情况刊登在2005年5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上)。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法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除上述诉讼外,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本次提起的3750万元的质押担保诉讼,如果胜诉且能够在收回资产或现金,将会对公司今后的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由于公司已在2004年对上述3750的担保款全额计提了或有损失,如果败诉也不会对公司的利润产生影响。 由于上述诉讼存在不确定性,望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起诉书原件; 2、受理通知书原件。 特此公告。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3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