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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特力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 00:28 深圳证券交易所

ST特力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股票简称:ST特力(资讯 行情 论坛)A、B公告编号: 2005-044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12月30日

  2、召开地点:深圳市永通宾馆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瑞理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59,588,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份的72.45%。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出席情况:

  无

  3.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无

  四、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议案、审议《关于用资本公积弥补以前年度累计亏损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59,58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无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无

  4.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熊煜律师为本次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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