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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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 22:52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其占非流通股比超过三分之二,符合相关法规
公司董事会所委托的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已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于2006年1月4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