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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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 22:34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证监发[2005]8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遵循股权分置改革的操作程序,公司董事会已委托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股权分置改革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于近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