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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化工获得一次性补偿资金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 02:5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扬子化工获得一次性补偿资金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5年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上升并长期处于高位,境内成品油价格和原油价格倒挂。
近日,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05年进口原油价差补贴资金的通知》(财企[2005]298号),中央财政给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一次性补偿人民币100亿元,其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获得一次性补偿人民币94.15亿元。本公司获得一次性补偿人民币5.17亿元,此项资金计入本公司2005年利润总额(税前利润)。

  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7.3的规定,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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