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康裕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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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 21:03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海光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阳市恒通投资有限公司、南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供销合作社资产运营中心、青岛
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发出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普洛康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