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智科技(000787)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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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 09:15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代码:000787股票简称:创智科技公告编号:2005-019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于2005年12月1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的(2006)岳民保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诉讼受理日期:2005年12月1日 2、诉讼机构名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3、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松桂园支行 4、被申请人:创智软件园有限公司、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诉讼请求:要求对被申请人创智软件园有限公司、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价值 1100万元的财产进行冻结。 (二)裁定情况 2005年12月1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创智软件园有限公司、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价值1100万元银行存款或相等价值的财产。 (三)执行情况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已于2005年12月2日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2006)岳民保字第1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查封、冻结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土地及全部地面附着物的产权交易,未经本院准许,不得转让、变卖、再抵押、过户。冻结期限为两年,从2005年12月2日起,至2007年12月1日止。 (四)备查文件 1、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岳民保字第1号 2、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6)岳民保字第1号 二、公司于2005年12月1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的(2006)岳民保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诉讼受理日期:2005年12月1日 6、诉讼机构名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7、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松桂园支行 8、被申请人:创智软件园有限公司、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诉讼请求:要求对被申请人创智软件园有限公司、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价值 1100万元的财产进行冻结。 (二) 裁定情况 2005年12月1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创智软件园有限公司、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价值1100万元银行存款或相等价值的财产。 (三)执行情况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已于2005年12月2日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2006)岳民保字第2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轮候查封、冻结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土地及全部地面附着物的产权交易,未经本院准许,不得转让、变卖、再抵押、过户。查封、冻结期限为两年。 (四)备查文件 1、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岳民保字第2号 2、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6)岳民保字第2号 三、公司于2005年12月5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的(2006)岳民保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诉讼受理日期:2005年12月5日 2、诉讼机构名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3、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松桂园支行 4、被申请人:创智软件园有限公司、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诉讼请求:要求对被申请人创智软件园有限公司、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价值 1650万元的财产进行冻结。 (二) 裁定情况 2005年12月5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创智软件园有限公司、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价值1650万元银行存款或相等价值的财产。 (三)执行情况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已于2005年12月6日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2006)岳民保字第3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轮候查封、冻结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土地及全部地面附着物的产权交易,未经本院准许,不得转让、变卖、再抵押、过户。查封、冻结期限为两年。 (四)备查文件 1、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岳民保字第3号 2、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6)岳民保字第3号 四、公司于2005年12月5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的(2006)岳民保字第4号民事裁定书。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诉讼受理日期:2005年12月5日 2、诉讼机构名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3、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松桂园支行 4、被申请人:创智软件园有限公司、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诉讼请求:要求对被申请人创智软件园有限公司、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价值 1650万元的财产进行冻结。 (二) 裁定情况 2005年12月5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创智软件园有限公司、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价值1650万元银行存款或相等价值的财产。 (三)执行情况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已于2005年12月6日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2006)岳民保字第4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轮候查封、冻结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土地及全部地面附着物的产权交易,未经本院准许,不得转让、变卖、再抵押、过户。查封、冻结期限为两年。 (四)备查文件 1、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岳民保字第4号 2、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6)岳民保字第4号 五、公司于2005年12月5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05)长中民二初字第 546-1号民事裁定书。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诉讼受理日期:2005年12月5日 2、诉讼机构名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3、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 4、被告: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创智集团有限公司 5、诉讼请求:要求冻结被告创智软件园有限公司、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创智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的存款20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二) 裁定情况 2005年12月5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冻结被告创智软件园有限公司、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创智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0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三)执行情况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5年12月6日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长中民初字第546-1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轮候查封、冻结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土地权。冻结期限为两年,冻结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及过户手续。 (四)备查文件 1、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长中民二初字第546-1号 2、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长中民初字第546-1号 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1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