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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塑股份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暨股改方案的调整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08:52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佛塑股份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暨股改方案的调整公告

  股票代码:000973 股票简称:佛塑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 公告编号:2005-019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公告

  保荐机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经过与流通股股东的充分沟通,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工贸集团”)和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硕宏信”)共同提议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公司

股票将于2005 年12 月15 日复牌。

  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情况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塑股份”、“公司”)董事会于2005 年12 月5 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至2005 年12 月14 日两大非流通股股东工贸集团和富硕宏信通过走访机构投资者、召开投资者恳谈会、热线电话、网上路演、传真及电子邮件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根据沟通结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1、关于对价安排的调整:

  原方案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 股将获送3股普通股,非流通股股东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和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合计向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4,539.51 万股股份,对价股份将按有关规定上市交易。

  现调整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 股将获送3.7 股普通股,非流通股股东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和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合计向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5,598.72 万股股份,对价股份将按有关规定上市交易。

  2、关于非流通股股东特别承诺的调整

  原特别承诺事项为: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年内,在佛塑股份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分红比例不少于佛塑股份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70%。

  现调整为:

  (1)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年内,在佛塑股份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分红比例不少于佛塑股份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70%;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将向2005 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每10 股转增5 股的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除上述情况外,佛塑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作其他修改。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佛塑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方案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利益;

  2、本次方案的调整是在公司、保荐机构、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

  经过广泛沟通、协商,尤其是认真吸纳了广大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体现了对流通股股东的尊重,有利于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

  3、同意本次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暨对《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摘要的调整。

  4、本独立意见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调整所发表的意见,不构成对前次意见的修改。

  三、补充保荐意见

  针对佛塑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聘请的保荐机构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佛塑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是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经协商一致同意,并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经过广泛沟通、协商,尤其是吸收了广大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

  2、佛塑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遵循了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思路,体现了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权益的尊重。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并不改变本保荐机构前次发表的保荐意见书的结论。

  四、补充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针对佛塑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公司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聘请的法律顾问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本次调整是佛塑股份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广泛沟通和协商的结果,其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有关股权分置改革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佛塑股份本次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获得广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和佛塑股份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可以依法实施。

  综上,佛塑股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是在广泛听取流通股股东建议与意见的基础上做出的,不涉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原则和基本假设的变化,对价测算依据和过程也无实质性的影响,《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摘要中涉及对价安排的地方作了相应修订。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05 年12 月14 日刊登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修订后的佛塑股份《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尚须提交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附件:

  1、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修订稿);

  3、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佛塑股份股权分置改革之补充保荐意见书;

  4、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塑股份股权分置改革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5、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的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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