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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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 00:37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资讯 行情 论坛) 公告编号:2005-2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新增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2月10日在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102号宜化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09466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1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29004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13%,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046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7%。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强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为加快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充分发挥公司在合成氨生产技术方面的优势,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同意关于投资设立越南华越化工有限公司(暂定名),在越南投资新建36万吨合成氨、60万吨尿素生产装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对外投资相关事宜。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回避表决,有效表决总数为40946691股。 表决结果:同意409466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32900441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流通股股东804625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徐建军律师、池晓梅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与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3、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4、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1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