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 18:31 全景网 | |||||||||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跟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规定,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9,033,800股,占股份总额的53.61%,占非流通股股份比例为80%)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已委托广发证
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公司将在12月13日发出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