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尔A:诉讼事项补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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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 00:37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康达尔A公告编号:2005-013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于2005年3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深圳市康达尔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饲料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本公司及本公司第一 大股东深圳市华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超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担保 责任。本公司于2005年6月29日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书(2005深中法立 裁字第111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原因: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与饲料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签订了《人民币资金 借款合同》,该笔借款由"中科系"事件发生之前发生的多笔借款合并成一笔借款共计人民币 叁仟柒佰万元,并由本公司与华超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到期后,饲料公司归还了 部分本息,还欠本金3,280万元,利息608,655.87元。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饲料公司立即清偿所欠原告的人民币贷款本金3280万元及到还清止日的利 息(截止2005年1月20日,欠息608,655.87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2)判令被告本公司与华超公司对被告饲料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本次诉讼事项涉及到的裁定情况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书(2005深中法立裁字第111号),在中国建设银行诉 饲料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了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部分房产 及股权,并依法冻结了华超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02,998,8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6.36%),且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本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已初步达成和解协议,该诉讼可能产生的诉讼费用、罚 息将影响公司的本期或期后利润。 由于当时本公司在有关银行的借款正处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为避免引起债权人采取其他 法律措施,本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