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特钢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暨调整股改方案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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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 03:0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经过充分沟通,根据大冶特钢(资讯 行情 论坛)非流通股股东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提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12月5日复牌。
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情况 现调整为: 新冶钢承诺赋予流通股股东一项认沽权利: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第十二个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不超过167,040,000股),在之后三十日内的任何一个交易日内,以每股3.80元(单位指人民币)的价格出售给新冶钢。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作其它修改。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